99已經轉讓股權的股東能否查閱轉讓前公司財務報表
作者:楊春寶高級律師 來自:法律橋 時間:2012-9-16 21:43:07 點擊:
問:
我是一家有限公司股東,并一直在公司工作。公司管理層以公司虧損為由一直不進行分紅,并拒絕向股東公布財務報表(按章程應該公布)。實際情況則是公司經營效益很好,管理層與監事等勾結私下瓜分公司財產,造成帳面虧損。我后來自己找到其他工作,調動后公司又以不辦理調動手續威脅,要求我將股權轉讓給管理層、監事,退出股份。我轉讓股權的金額是以現在帳面凈資產為依據確定的。請問:我轉讓股權后能否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公司向我公開我轉讓股權前的財務報表,并要求有關部門進行審計?如果審計結果證實管理層通過做假帳私分公司財產,我還能否進行索賠?
答: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因此,股東查閱公司的財務報表是法律規定的權利。但是,在您轉讓股權后,您已經不再是該公司的股東,不再享有股東的各項權益,因此就無權查閱該公司的財務報表。
從您的描述來看,您是在違背您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轉讓股權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您為了調離,被迫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顯然您是在受脅迫的情形下才簽訂轉讓協議的,您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或變更。當然,您的請求需以證據支持。此時,若判決撤銷協議,則您恢復股東身份,可以行使股東查閱財務報表的權利;若變更協議,則可要求查閱財務報表,或者進行審計,按公司的實際凈資產確定股權轉讓的價格。
您恢復了股東身份后,如果確實發現管理層、監事等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況,您可以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采取相應的行動: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況,您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監事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況,您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監事會或者董事會收到您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您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目前理論界和司法實踐中的一個熱點問題,即股東派生訴訟。
如果您以股東身份提起股東派生訴訟并最終訴請成立的話,法院可以判令撤銷有關的交易行為,或判令不當行為人與有關交易的相對人對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選自《創業法律108問》,作者:楊春寶高級律師,電話:1390182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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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主持律師:上海楊春寶高級律師
上海最早的70后高級律師。入選國際知名法律媒體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100位中國業務優秀律師”,榮獲Finance Monthly“2017中國TMT律師大獎",并入圍Finance Monthly“2016中國公司法律師大獎”,系Asia Pacific Legal 500和Asia Law Profiles多年推薦律師,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具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系上海國有企業改制法律顧問團成員,具有豐富的投資、并購法律服務經驗。[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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