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指南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來自:法律橋 發布時間:2014-11-14 點擊:
一、總則
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需要多方參與,協力推進,分級、分類推進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的貫徹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各項基礎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
地方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引導和指導本轄區內的企業開展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
行業協會負責本行業企業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的管理服務工作。
企業負責人組織落實本企業的首席信息官制度,董事會等經營決策機構負責對相關工作進行監督。企業應當依據自身特點和需要,將首席信息官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納入企業內部的考核范圍,將首席信息官制度的基本內容寫入企業章程或列入企業管理制度。企業應當對照首席信息官的職責要求,為首席信息官制度的實施落實組織機構、崗位職務、人員編制、資金保障等各種必要條件。企業應當以制度形式賦予首席信息官對企業重大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企業應當依據自身特點和需要,對首席信息官制度進行持續改進和優化。
行業協會、聯盟應當積極推動行業和區域的首席信息官的交流合作,編寫案例和最佳實踐。聯合共建企業和高校實訓基地,開展實用型信息管理人才培訓,為企業首席信息官提供后備人才儲備。
二、企業首席信息官職位設置
企業應當設置首席信息官職位,直接向企業負責人匯報。條件暫不成熟的企業,可先由現任信息化主管領導兼任首席信息官。
首席信息官全面負責企業的信息技術應用和信息資源管理工作,承擔企業信息化領導責任。首席信息官的主要任務是促進信息技術和各項業務的融合,協助提高管理水平和創新經營模式,提升企業在信息化條件下的核心競爭力。
大型企業可以設置信息化領導小組,對企業信息化重大事項進行決策。首席信息官領導信息化管理部門,參與領導信息化領導小組。有條件的企業還可以設置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就企業信息化重大事項、重大項目進行咨詢。
三、企業首席信息官職責
企業首席信息官的具體職責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定企業信息化戰略、規劃和技術方案
1.信息資源規劃:對企業生產經營所需要的信息從采集、處理到開發利用進行全面的規劃,研究開展大數據應用。
2.信息資源整合:建立全面、廣泛的企業信息資源架構,實現信息資源的有效管理和綜合利用。
3.業務創新研究:理解市場競爭環境以及信息技術發展趨勢,運用信息技術開展決策支持和業務創新。
(二)實施企業信息化戰略、規劃和技術方案
1.業務流程再造:運用最新的管理理念和技術手段進行業務流程優化和再造,預見并處理實施中出現的障礙。
2.項目選型實施:準確理解內部需求,確定選型標準,審批或參與審批項目選型,領導或參與領導重大項目的實施。
3.信息化教育:開展教育培訓,提高企業員工信息素養和技術應用能力,增強全員的信息安全意識。
(三)開展企業信息化管理與服務
1.內外部溝通:與企業各部門以及外部組織之間進行溝通,協調各方面資源促成信息共享、應用集成和職能協同。
2.保障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提升技術條件和設備設施保障水平,提高安全事件處理能力。
3.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信息化工作團隊,在必要時調動外部人力資源,帶領團隊開展工作,進行人員績效評價。
四、企業首席信息官的能力素質要求
首席信息官應當具備的核心能力和素質包括:
1.戰略思維與規劃能力:對信息化工作進行全局的戰略規劃和布局、配置企業內外部資源、制定發展目標和工作計劃的能力。
2.領導力與執行能力:建立工作團隊、指揮和帶領團隊成員圍繞信息化戰略目標開展工作、實現信息化發展目標的能力。
3.信息技術創新應用能力:善于利用最新信息技術、提供具有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新思想以推動業務創新的能力。
4.對行業的深刻理解和對信息技術的洞察力:深刻理解所在行業的業務、了解信息技術發展趨勢并對其帶來的機遇和風險做出準確判斷的能力。
5.溝通與統籌協調能力:與各方面人士交換意見并獲得支持、整合企業內外部資源、協調各方面的關系以促成合作的能力。
五、首席信息官的聘用和培訓
企業可以采用外部招聘或內部選拔的方式選聘首席信息官。首席信息官的選聘和任用可以參照副職負責人的選聘和任用程序。企業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選聘的原則,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管理能力進行測評,通過測評后需進行試用,確認其具備在該工作崗位上履行職責的能力。
企業應當支持首席信息官參加專業培訓、加入相關社會組織、參與同行交流。企業應當注重培養首席信息官后備人才。
六、企業首席信息官的考核和獎懲
企業應當對首席信息官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首席信息官續聘、解聘和獎懲的依據。
首席信息官的考核除可以參照副職負責人的考核標準之外,還應當著重考核其在信息技術應用和信息資源管理方面的工作績效。考核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重點考慮以下四個方面的情況:
1.企業信息化戰略和制度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信息技術在支撐業務流程、提高服務管理水平、推動業務創新以及提升企業競爭力等方面發揮的作用。
3.企業信息化建設的效率與效能,尤其是重大項目的實施情況。
4.企業信息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和人員素質提升情況。
企業應當依據自身特點和需要,對領導有力、組織科學、工作成效顯著的個人予以獎勵。對于在使用信息技術推動業務創新方面有突出貢獻的人員,企業應當根據業務創新所獲得的市場拓展效益來確定獎勵額度。
對于因個人原因不能履行崗位職責或沒有達到崗位要求的,企業可視其具體情況依據有關規定采取降薪等措施,或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七、其他
企業對本指南的執行和落實情況,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遴選示范企業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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