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超投部份可否作債權投入?(2003)

楊律師:你好!

請問,在公司設立時,股東將其投資一部份作為資本金投入,一部份作為債權投入,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比如,一企業整體改制(吸收外來股東),原股東將該企業作價1000萬,但其中只約定500萬為投入的資本金,另500萬作為對新設公司的債權投入。另請問,如果是以不可分割的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投入,還能不能將其價值作如上的分設投入呢?

答:

只要其他股東均同意可以以一部分作為出資,一部分作為債權投入。但如果是不可分割的資產則很難操作,因為資產投入須過戶方可,當然也可將此資產過戶公司,另外約定將超出出資部分作為債權。

楊春寶律師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股東超投部份可否作債權投入?(2003)”,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請立即致電楊春寶高級律師:1390 182 6830(咨詢勿擾)

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2:58
  • 本站聲明:本站所載之法律論文、法律評論、案例、法律咨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權人均為站長楊春寶高級律師本人。歡迎其他網站鏈接,但是,未經書面許可,不得擅自摘編、轉載。引用及經許可轉載時均應注明作者和出處"法律橋",并鏈接本站。本站網址:http://www.xabzw.com。
  •  
  •         本站所有內容(包括法律咨詢、法律法規)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本站不對資料的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您在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請洽詢有資質的律師。本站將努力為廣大網友提供更好的服務,但不對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費服務作出正式的承諾。本站所載投稿文章,其言論不代表本站觀點,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發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