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Bluewater咨詢:我在2004年4月份和別人合伙開了一家公司,我是小股東,但是生意不好,虧損了半年后其他幾個股東就沒有心情做了,也不報稅,也不年檢,也不去辦注銷。總之就放之不理了的,這樣會有什么影響嗎?如果被吊銷的話怎么查看?如果我現在要和別人再開公司,也是小股東會有影響嗎?
法律橋網友古木解答: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開業后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一般來說,公司是否停業或者是否停業半年以上,工商登記機關并不知道。但公司不去辦理年檢,工商局就會書面通知,若在限定時間內沒有前來辦理年檢就會被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并辦理公司注銷手續。但是法律并沒有規定沒有辦理清算注銷的法律懲罰措施,也不限制股東再去投資注冊新的公司。但是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的法人代表三年內不能擔任新注冊的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并不能擔任法人代表。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原來的公司置之不理了,不報稅、不年檢,也不去辦注銷,還可以在開公司嗎?是否有影響?”,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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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12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