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律師:
請問中國立法承認有限合伙形式嗎?如果有,它有什么好處?我們又應該怎樣規范?
李玲
李玲:您好!
我國有關合伙的立法如民法通則、合伙企業法、律師法等法律均未賦予有限合伙應有法律地位。但是前不久外經貿部、國家工商總局等頒布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辦法》卻確認了有限合伙的地位。雖然這只是部門規章,層次較低,甚至有違約的嫌疑,但卻是一個好的開端。有限合伙是區別于公司和合伙的新型組織形式,對于促進經濟發展特別是小企業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規范有限合伙,關鍵在于誰可能成為有限合伙人,其權利義務如何界定,其在合伙體中地位如何,等等。
楊春寶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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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4-23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