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法院以侵犯軟件版權罪,判處“番茄花園盜版案”四名被告有期徒刑,處以約合160萬美元的罰款。總部位于美國的一家行業組織稱,這是在盜版猖獗的中國市場上反盜版行動取得的重大勝利。
上周四,蘇州虎丘區人民法院判處成都共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洪磊和孫顯忠,以及公司的另外兩名員工有期徒刑2至3年半不等,處以總額人民幣1,100萬元(合160萬美元)的罰款。新華社導報稱,本案的判決宣告了中國最大軟件網絡盜版集團的覆滅。
這四人被指控非法提供軟件,包括微軟(Microsoft)的Windows操作系統。這些人對軟件進行改造,然后在番茄花園網站上以自己的牌子向公眾免費提供。他們通過番茄花園網站提供免費的軟件下載。暢銷的Windows操作系統被他們改名為“番茄花園Windows XP”。
記者電話聯系到了洪磊的父親,但他拒絕置評。記者無法聯系到被告代理律師發表置評。
總部位于華盛頓的行業組織商業軟件聯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說,這是中國第一起打擊大規模的軟件網絡盜版行為的成功刑事案例。該組織代表很多跨國科技企業,包括微軟、英特爾(Intel)和奧多比系統公司(Adobe Systems Inc.)。據商業軟件聯盟表示,番茄花園是中國最大的網絡軟件盜版組織。它表示,此案是中國打擊互聯網盜版行動的一個里程碑。有關部門去年接到商業軟件聯盟對番茄花園的投訴后,對該公司發起了行動。
律師們表示,由于在中國往往難以對軟件盜版行為提起刑事指控,這項判決意義重大。在中國,很多公司抱怨說,猖獗的侵權行為損害了它們的業務。
上海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Haworth & Lexon)的知識產權律師楊春寶說,盜版軟件生產商通常會被民事起訴,涉案金額往往高達人民幣數千萬元,但罰金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他說,不久前的這一判決相當嚴厲,罰金數目不同尋常。不過,中國繼續打擊盜版的力度將會有多大還不得而知。
微軟和其他版權所有者長期以來都抱怨說,中國政府對盜版的懲罰太溫和,令共軟這樣的公司得以繁榮發展。就在上周,加州民主黨眾議員、眾議院外事委員會(House Foreign Affairs Committee)主席伯爾曼(Howard L.Berman)還表示,中國打擊知識產權盜版的舉措軟弱無力,效率低下,造成每年數十億美元的損失。
微軟在一份聲明中說,這一新的判決對軟件產品盜版者將會是個警示。
在中國,電腦用戶可以輕易盜版軟件,成本不到2美元,或是免費下載“番茄花園”之類的軟件。一些軟件銷售商會在電腦磁盤中提供“番茄花園”盜版的Windows軟件,或是在新電腦上預裝該操作系統。微軟估計,中國有大量用戶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盜版Windows,因為銷售商很容易預裝盜版軟件,然后以較低的價格銷售電腦。
這起案件在中國的互聯網論壇引發了爭論,數千名用戶承認使用了“番茄花園”。
廣東省的一名用戶說,要是沒有盜版軟件,我就沒機會用電腦……我向對微軟的軟件進行解碼并與其他人共享的那些人表示敬意。
微軟去年實行降價,鼓勵消費者使用正版軟件。在中國,Microsoft Office的家庭版和學生版售價不到30美元,而在美國起價100美元左右。
以發貨量計,中國是世界第二大個人電腦市場。對于全球的科技公司來說,中國也越來越重要,尤其是在公司和消費者紛紛因經濟低迷而縮減開支之際。
(本文轉載自華爾街日報中文網2009年8月24日,原文網址:http://chinese.wsj.com/gb/20090824/bch101325.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