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商 投 資 法 律 答 問
應以何種企業形式進行產品銷售?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外商獨資生產性企業,于今年在哈爾濱建立了一家分公司,銷售本公司產品,我們準備在哈爾濱市建立其他的門市部,請問:我們是否一定要以分公司的名義建立,能否以銷售點或門市部的形式注冊呢?急盼回復,謝謝,謝謝!
貴公司已經在哈爾濱市設立了分公司,依法具有在該市的經營權,而在同一城市建立銷售網絡,不需要再設立分公司,只需設立銷售點或門市部即可,但還是需要在該銷售點或門市部所在地進行工商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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