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如雪咨詢:有一職工因欠銀行借款曾被法院判決要求歸還,但在單位破產前一直未歸還,現單位破產后,銀行要求將該職工及其妻子(夫妻雙方同在一破產企業,銀行認為二人的安置費屬于共同財產)的安置費共同抵扣債務。請教,夫妻二人的安置費是否可抵扣所欠銀行的欠款?
wsj3691829解答:不可抵扣所欠銀行的欠款。
上海古晶律師解答:個人認為,可以抵扣銀行債務。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由于“有一職工因欠銀行借款曾被法院判決要求歸還”,因此,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執行該職工的財產。現在該職工所在的工廠破產,該職工可以獲得破產安置費,所以,銀行可以通過申請法院執行該筆安置費用。銀行不可以自行進行抵扣職工的安置費,因為銀行沒有這樣的法定職權。另外,依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的安置費屬于共同財產”,但這里需要確認該職工欠銀行的錢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若不是,則不能用全部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債務,只能用該職工的安置費以及他妻子的安置費中的男方(即該職工)所占有的部分來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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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26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