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家中失竊物業公司有賠償責任嗎?(2003)

問:

我有以下問題咨詢:
某一小區的一名物業家政服務人員在為業主服務過程中,見一位業主家庭富裕并且主人非常粗心,平時將各種首飾甚至現金隨意放置而毫不在意,于是自認為有機可趁準備伺機下手。一日,該服務員再次來到這戶業主家服務,見主人臥室床頭柜抽屜虛掩,內有大量現金,就偷偷地從中抽取了兩千余元。不久,該服務員在對另一家業主行竊時被當場抓住。在派出所對其審訊時,該服務員供認了以前的犯罪事實,但表示錢已用完且無力賠償。于是,上述被盜業主要求物業公司給予賠償。

請問物業公司負賠償責任嗎?

答:

雖然物業公司應提供保安服務,為物業管理小區提供足夠和合理的保安措施,但是業主也應當采取合理的防范。因此,此案中物業公司不應賠償,因為這是物業公司即使采取任何合理措施也不能控制的。

楊春寶律師

最后編輯于:2024-11-24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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