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曉明副院長在全國高級法院民一庭庭長座談會上的講話(節選)

把握總基調 找準結合點


最大限度發揮民事審判在促進經濟穩中求進


和社會和諧穩定中的積極作用


——在全國高級法院民一庭庭長座談會上的講話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奚曉明


 


(2012年2月17日)


 


同志們:


這次座談會的主要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切實落實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所作出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要求,緊密結合今年形勢發展,圍繞“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確定今年民事審判工作重心,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下面,我講兩個問題。


一、今年民事審判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


今年是我國發展進程中具有特殊意義的一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我們將迎來舉世矚目的黨的十八大。黨和國家將面臨更加繁重的任務,人民法院將承擔更加重大的責任。作為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民事審判工作也必將面臨新的挑戰。


一是保障我國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的任務更加艱巨。近年來,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沖擊,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我國保持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今年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和物價上漲壓力并存。隨著房地產調控政策、穩健貨幣政策和擴大內需政策的繼續實施,房地產和民間融資領域中的結構性問題將進一步凸顯,鼓勵、保護消費的要求更加迫切。房地產、民間借貸、勞動爭議、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案件數量必然大幅攀升,審理難度也將進一步加大。妥善解決好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我們積極應對。


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責任更加重大。目前,我國人均GDP已經超過4000美元,“中等收入陷阱”問題越來越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彰顯社會公平正義的緊迫性日益顯現。醫療衛生、教育就業、婚姻家庭、食品藥品安全、道路交通、環境保護等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案件,將繼續保持增長態勢。這些案件涉及面廣,容易被各種勢力利用,有向政治性、群體性、敏感性事件轉化,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可能。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需要我們認真謀劃。


三是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職能作用更加凸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取得了世所矚目的成就,但文化建設相對滯后,加之國際敵對勢力持續對我進行文化侵入和滲透,個人主義、拜金主義盛行,理想信念淡化,社會誠信缺失,道德滑坡,民主法治意識不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淡薄。保障意識形態安全、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維護誠實守信市場環境、弘揚見義勇為等良好道德風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從未像今天這樣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適應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新形勢新任務,需要我們審慎考量。


四是提升基層民事審判工作質效的要求更加緊迫。近年來,涉訴信訪數量居高不下,進京訪、越級訪、集體訪持續增多,加強源頭治理、加大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提高案件審判質量,成為民事審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十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最高法院關于加強基層建設的專項報告,同時提出了許多很好的意見建議,今年需要采取更加切實有效的措施,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進一步提升基層民事審判工作質效,夯實社會和諧穩定根基,需要我們周密部署。


王勝俊院長不久前在最高法院民一庭2011年工作總結上作出重要批示:“去年,民一庭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正確把握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正確把握人民群眾對民事審判的新期待,正確把握新時期社會矛盾發生、發展、化解的新特點,克服困難,挖掘潛力,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促進發展、維護穩定、保障民生作出了重要貢獻!望總結經驗,發揚成績,再接再厲,繼續堅持“三個正確把握”,提高新水平,作出新貢獻,以更大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王院長這一批示,不僅是對最高法院民一庭工作,也是對全國民事審判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殷切期望,我們一定要認真學習。特別是王院長提出的“三個正確把握”,我們一定要深刻領會,并將其貫徹到今后的民事審判工作中去。


結合今年新形勢,按照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提出的“六個深化”、“六個提高”總體工作部署以及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提出的“八個始終堅持”主要任務要求,以王勝俊院長“三個正確把握”重要批示精神為指導,今年民事審判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一是深化能動司法,切實保證民事審判為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服務。要緊緊抓住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把握好“穩中求進”總基調。密切關注擴大內需、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等宏觀調控政策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出臺司法政策,切實加強司法建議工作。密切關注房地產調控政策對樓市價格變化的影響,依法妥善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保障房地產業在“去泡沫”與“穩增長”的平衡中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密切關注因企業資金鏈斷裂引發的民間借貸、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新動向,有效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防范民間金融風險,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二是深化和諧司法,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穩定的基礎在民生,要高度重視侵權、房屋拆遷、農村土地承包、追索勞動報酬、消費者權益保護、婚姻家庭等矛盾容易激化的民事案件審判工作,打牢社會和諧穩定的民生基礎。繼續科學準確貫徹執行“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依法全面衡量案件處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充分發揮調判組合優勢。


三是深化文化建設,進一步提高為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服務的水平。人民法院是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建設者和保障者,要綜合運用各種審判手段,全力支持社會主義文化建設。要深刻理解法律規范中蘊含的基本道德要求,將民事審判全過程作為弘揚社會主義道德的一個平臺。充分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全力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壯大,確保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產業載體健康運行。進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加大司法公開力度,促進司法公信建設,推動建立良好的社會主義法治環境。


四是深化基層建設,力爭基層民事審判工作取得新突破。要以落實好最高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基層基礎建設的若干意見》為抓手,以落實好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為重點,緊密結合新形勢,全面加強對基層民事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著力提高一審裁判質效,著力提高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水平,著力提高化解矛盾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努力形成“基層穩,天下安”的良好局面,真正將矛盾化解在當地、化解在基層。


二、今年民事審判工作需要重點關注的幾個問題


(一)關于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問題。去年召開的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全面分析了民事審判工作面臨的新形勢,確定了今后一段時期的總任務。現在看來,我們當時對形勢的總體判斷是正確的,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作出的各項部署,對做好今年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要進一步抓好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同時,也要注意在實踐中深入探索,總結經驗,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層報。


(二)關于房地產案件的審理問題。要按照中央關于適時調整產業結構,繼續穩控房地產市場的目標開展好今年的房地產案件審判工作。第一,要通過案件的審理引導建立健康有序的房地產市場秩序。目前,房地產調控效果已經初步顯現,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也反映在審判工作中。我們既要看到房地產調控政策實施給民事審判帶來的一些壓力,更要清醒認識到,這也是通過審判工作引導建立誠實守信市場交易秩序的契機。依法維護各方當事人權益,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應當成為審理此類案件的基本理念和思路。第二,要準確界定合同對當事人的約束力。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國一、二線城市房地產市場開始走低,在一些地方,出現了“退房潮”等現象,對經濟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從審判角度看,關鍵是要把握好合同對當事人的約束力問題。要站在維護法律嚴肅性和落實國家調控政策的高度,充分發揮合同效力多層次性特點,依法運用合同全面履行、違約制度、解除制度、無效制度等,提高市場行為的可預見性。第三,要嚴格適用情勢變更原則。情勢變更的適用是一個重大的法律政策問題,適用不當,會帶來較大系統性風險。要嚴格區分變更的情勢與正常的市場風險、交易風險,準確界定情勢變更與顯失公平的界限。全面準確衡量當事人之間利益失衡的嚴重程度以及繼續交易的可能性等因素,在變更和解除間優先選擇最有利于促進交易和穩定經濟秩序的調整手段。對已經或者有可能引發輻射效應的案件,要在當地黨委領導下,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依法妥善審理,避免引發消極后果。


(三)關于民間借貸案件的審理問題。近幾年來,民間借貸案件持續上升。僅以去年為例,案件數量已高達608477件,占到了全部民事案件的10%左右,涉案金額高達1143億元,比2010年上升38.27%,估計今年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還會上升。在民事審判工作中,審理好民間借貸案件,關系到中小微企業生存和發展,關系到社會穩定,一定要扎實穩妥。第一,要通過案件的審理促進民間借貸發揮積極作用。實體經濟始終是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基石。當前,融資難、融資貴已經成為實體經濟發展運行的突出問題,這在中小微企業中表現得更為明顯。作為正規金融的補充,民間借貸有一定積極作用。要依照法律和國家相關經濟、金融政策精神,準確界定民間借貸行為效力。依法保護合法的民間借貸行為,以拓寬融資渠道,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對涉及非法集資、地下錢莊等嚴重干擾金融秩序、危及金融安全的非法金融活動,也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司法解釋規定處理,并注重與刑事審判、行政審判和國家行政管理相配合,共同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第二,要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處理好相關熱點難點問題。從實踐看,除合法性問題外,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是:證據認定問題、舉證責任分配問題、利息計算及保護范圍問題等。對這些問題,會議紀要提出了較為詳細的指導性意見,要注意學習領會并切實執行好。此外,我認為,法律關系性質的確定問題也要引起足夠重視。要正確理解當事人訴訟請求的實質,在表示行為與隱藏行為不一致的情況下,要嚴格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準確認定合同性質和效力。要特別注意辨別是否存在變相高利貸行為,防止通過法院判決將非法利益合法化。


(四)關于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問題。今年我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中小微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面臨很大困難。在此情況下,今年的勞動爭議案件有可能上升。如果這類案件處理不當,會影響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維護,影響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并進而影響整個社會和諧穩定,必須高度重視。第一,要繼續堅持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企業生存發展并重理念。近年來,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最高法院多次提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要堅持這個理念。對此,我今天還要再強調一下。勞動者和企業是一個利益共同體,不能將勞動者權益保護與企業生存發展對立起來。要努力尋求兩者之間的最佳平衡點和結合點,把保護勞動者眼前利益、現實利益同保障勞動者長遠利益、根本利益結合起來,最大限度化解雙方具體利益上的相對差異。第二,要區別案件不同情況,采用不同處理方法。要注意全面審視勞動爭議案件的裁判效果,對暫時存在資金困難但有發展潛力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盡量通過和解、調解等方式,鼓勵勞動者與企業共渡難關,避免殺雞取卵、竭澤而漁。對生存無望且以惡意欠薪等形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企業,要加大審判和財產保全力度,最大限度保護勞動者權益。第三,要注重形成合力化解重大群體性糾紛。勞動爭議最容易演變為群體性糾紛,對社會和諧穩定的潛在破壞力很強。要注重多管齊下,主動接受黨委領導,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聯系,著力推動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協同聯動化解機制,避免風險擴散和失控。


(五)關于涉農民事案件的審理問題。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村的穩定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前提。“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民問題,農民問題的核心是土地問題,要牢牢把握住土地這個核心,妥善處理好涉農民事案件。第一,要切實維護好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兩地”是實現“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重要載體,是關系農村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礎。加大對農民土地權益的保護力度,是涉農民事審判工作中必須始終堅持的基本原則。要站在穩定農村社會和保障農民生存權的高度,依法堅決制裁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違法行為,充分發揮好“兩地”作為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儲水器”和“解壓閥”的重要作用。要注意統籌協調土地承包經營權維護與流轉之間的關系,促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和規范流轉。第二,要加大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就地就業的司法保障和支持力度。今年我國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加大,西方主要發達經濟體債務危機持續,廣大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面臨經營困難。我們要對可能引發的農民工離城返鄉問題有前瞻性認識,注重吸收借鑒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的處理經驗,繼續強化對返鄉創業、就地就業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工作,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地就業創造有利司法環境。第三,要努力化解農民工“討薪難”。每逢歲末年初,農民工“討薪難”就會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最高法院連續兩年就此下發了緊急通知。我們既要公正高效審理好此類案件,更要注意發揮司法能動作用,研究司法環節破解這一難題的應急措施和長效機制。要考慮從頂層制度設計上著手,切實避免“要求年年提、問題年年有”的情況出現,這既是為農民工兄弟辦好事、做實事,更是為黨和政府排憂解難。


(六)關于侵權案件的審理問題。近些年,侵權糾紛一直呈逐年上升趨勢,尤其是道交和醫療損害賠償案件,影響范圍廣,關注度高,疑難問題多,已經成為民事審判的重點領域,審理好此類案件對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要高度重視。第一,關于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審理。有關司法解釋將在今年“兩會”后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里,我著重強調兩點:一、侵權糾紛和相關保險合同糾紛的競合問題。為最大限度實現案結事了,應以合并審理為原則,但要注意保護保險公司的合同權利。對于醉酒駕駛、無證駕駛等違法情形。在確定保險公司賠償責任的同時,要注意保護其追償權;二、對機動車主未投保情形的處理。為最大限度保護受害方合法權益,要首先明確機動車一方承擔交強險限額內的賠償責任,其余部分再按照侵權責任劃分。第二,關于醫療損害賠償案件的審理。目前,鑒定亂、鑒定濫問題依然是審理此類案件的瓶頸問題,對此,最高法院已經與司法部、衛生部就醫療損害鑒定統一化問題初步達成一致,即醫療損害鑒定機構、鑒定人員、鑒定程序、鑒定標準以及認定標準都要統一。在相關制度出臺前,要嚴格適用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妥善處理。既要充分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也要保障醫療機構的正常運轉、醫學科學發展和醫療水平的提高,引導建立平等、和諧、互信的醫患關系。


(七)關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審理問題。近三年來,婚姻家庭案件每年均達到120萬件到130萬件,占一審民商事案件總數的五分之一強,且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審理好此類案件對于維護社會穩定,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具有重要意義。這里,我主要強調一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有關問題。該解釋公布后,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尤其是其中的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和一方婚前購房問題,成為輿論熱點,引起了社會大討論。對此,我們要歷史地、全面地、客觀地看待,這既有婚姻家庭涉及千家萬戶、社會影響面廣的原因,也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在婚姻家庭領域的必然反映。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主要目的就是適應社會發展新形勢,明晰財產權屬、推動樹立正確社會主義婚戀觀。要看到,父母為子女購房凝結著十分濃厚的倫理、親情因素,這既是家庭財產基于血親關系傳續的需要,也是子女更好履行扶養贍養義務的物質保障。離婚訴訟中,不僅要保護婚姻雙方當事人利益,也要保護雙方老人的合法權益,這在當前閃婚閃離現象增多和老齡化問題加劇的社會背景下,對于全面貫徹執行好婚姻法確立的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合法權益基本原則,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對于一方婚前貸款購房婚后取得房產證的,要特別注意,婚后雙方共同還貸款項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仍須作為共同財產分割。同時,還要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二條和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七條規定,對生活困難一方給予幫助,要絕對防止困難一方因離婚被“掃地出門”的現象發生。在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時,一定要把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全面準確把握其規定精神。


(八)關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的審理問題。要站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完善和落實國家擴大內需政策的高度,妥善審理好此類案件。要嚴格執行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對產品質量、流通服務、旅游消費、醫療衛生、教育、食品藥品安全等糾紛案件,要及時受理、及時裁判,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高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對以利誘誤導等方式欺詐消費者,設置消費陷阱或者霸王條款損害消費者權益等不法行為,要依法制裁,以推動建立誠信、健康、有序和舒心、放心的消費市場環境。要加強與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消協組織等的溝通交流,擴大民事審判的實效性及輻射效應。此外,正在修改中的民事訴訟法已經將公益訴訟模式引入消費權益保護領域,大家要密切關注法律修訂工作動態,做好預先研究和探索,為實施打下良好基礎。


(九)積極推動社會誠信建設、弘揚良好道德風尚。誠實守信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在審理合同、物權等民事糾紛過程中,要注重通過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等制度,加大對違背誠信行為制裁力度,保護誠實守信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誠信文化建設。正確適用法律的過程,本身就是弘揚良好道德風尚的過程,在審理婚姻家庭、侵權以及相鄰關系等民事糾紛時,要注重倡導相互忠誠、尊老愛幼、互幫互助等善良風俗。要把裁判說理作為裁判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能事實認定模棱兩可,理由闡述牽強附會。既要做到讓法律人理解,更要做到取得社會公眾認同,最大限度實現司法裁判在教化人們心靈、凈化社會空氣方面的獨特作用。已有的教訓告訴我們,說理不當所引起的負面效果有時甚至更加難以估量。結合當前形勢,我要特別強調,在道交等侵權糾紛中,要正確分配舉證責任,查清案件事實,對見義勇為等好人好事,要依法鼓勵和保護;對利用媒體惡意炒作,謊稱見義勇為逃避責任的,也要堅決予以制裁。同時,還要注意嚴格區分履行法定救助義務與見義勇為,做到善惡有辨,獎懲分明。


(十)高度重視虛假訴訟問題。當前,以民間借貸、離婚等為表現形式的虛假訴訟現象在全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去年,最高法院向北京等七省市高院下發了開展虛假訴訟現象調研工作的通知。我們一定要高度重視這個問題,并在審判工作中注意加以識別和防范,防止通過民事審判將非法利益合法化。據了解,北京市為了治理交通擁堵問題實施“搖號”政策后,一些地方出現了用“以物抵債”形式規避搖號購車的問題。我們一定要及時敏銳捕捉有關政策在本地區司法上的反映,對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司法問題保持清醒認識,認真分析成因,研究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并加大橫向溝通交流和縱向匯報通報力度。


 


(十一)進一步提高基層民事審判工作質效。去年是人民法院基層建設年,最高法院出臺了多項制度措施,著力提高基層建設水平,王勝俊院長還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專題報告。今年的主要任務是抓好貫徹落實,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第一,要繼續加大小額速裁試點工作力度。小額速裁既是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民事訴訟制度的實踐創新,更是民事訴訟法修改的重要內容,對及時化解矛盾、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要作用。相關法院一定要按照小額速裁試點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和全國小額速裁試點工作座談會精神,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具備條件的要繼續加大試點力度和范圍。各高院也要注意全面掌握本轄區試點工作動態,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上報最高法院,為今年民事訴訟法修改奠定堅實的實踐基礎。第二,要繼續加大對下監督指導力度。提高基層審判質量,上級法院責無旁貸。王勝俊院長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就加強和改進對下監督指導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大家要認真學習領會。今年,最高法院將下大氣力強化有針對性的調查研究工作,通過制定司法解釋、召開座談會、發布指導性案例等多種方式,加強對下級法院的業務指導。各高院也可以就本地區集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調研,收集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采取多種形式指導審判工作。第三,要注重形成化解社會矛盾合力。社會矛盾化解,人民法院責無旁貸,但也難以獨當。一定要注重加強與各方面的溝通協調,以最高法院《關于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為指導,積極推廣訴調對接中心建設,完善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進一步推動大調解工作機制建設。這些工作盡管有些時候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但從長遠來看,付出的司法成本和社會成本還是最低的。


同志們,今年的民事審判工作任務十分艱巨,責任十分重大。讓我們以更加執著的奮斗精神、更加扎實的工作作風,繼往開來,銳意進取,努力實現民事審判工作新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最后編輯于:2024-05-26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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