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咨詢:我一個朋友開了個公司,生意不理想,想解散、注銷,但驗資時的50萬資金是借來的,早就在驗資后還給別人了,外面只有別人欠他的錢,他沒有欠別人的,國稅地稅款也按時交納。他不想開了,問注銷時提交清算報告該怎么提交,這個50萬的注冊資金是不是抽了,不補回來就沒辦法注銷了?如果強制注銷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另外他是有限公司,不過公司整個是他自已的。
上海Cathay律師解答:走個程序即可,到工商局去咨詢一下就可。
法律橋網友yiqian1918解答:作為如此方式的出資,按理當地工商局應該在公司年檢時可以檢查到,如果是沒有檢查出來,那應該說你已經在你的報表當中作假啦(恕我直言),因為你的資產負債表中實收資本欄中應該可以體現出你的注冊資本的實際情況,既然這樣啦,那你應該做好公司注銷程序即公司注銷公示----成立清算組---做出清算報告(載明對公司債務債權處理情況、公司財產分配情況、完稅情況等等),然后申請注銷。(不知道我的意見可否,僅作參考)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1、公司股東會解散決議;2、公司股東組成清算組;3、在報紙上公告三次;4、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作清算報告;5、到稅務局辦理完稅證明;6、到銀行銷戶取得銷戶證明;7、持公司印章到到公安局辦收繳企業印章的證明;8、持上述文件以及營業執照正副本到工商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僅供參考,以當地工商局的意見為準。)
法律橋網友yiqian1918解答:但提交材料當中沒有要出具銀行銷戶證明,因為銀行銷戶是在領取了“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后,憑此到銀行銷戶。
,(本文作者:楊春寶律師,來自:公司投資律師,引用及轉載應注明作者與出處。
發表評論),關于“企業的注冊資金已經抽走,企業解散注銷時,是否需要補回來?”,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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