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Venny咨詢:我們公司準備分一些股份給員工,請問以什么形式最好呢?我的前提是:
1、分的股份的員工沒有經營管理權、決策權;
2、股份在員工離職后仍屬于公司。
有朋友和我說這個叫按照股份的比例分紅,不叫轉讓股份。是這樣嗎?在操作這個事情的時候,我需要注意哪幾點呢?謝謝! 因為以前轉讓過公司股份給員工,結果后來她辭職了,還老回來要挾公司,頭大!
法律橋網友蘇慕村解答:如果就轉讓股份限制其股權,據我現在的了解,是不能的。股權是股東對工資出資取得權利,包括自益權和公益權,想你說的經營管理決策權屬于公益權。但有一點是可以做的,那就是職工離開公司后,該職工所持有的股份仍歸公司所有,那就是在公司章程中約定,在該職工離開企業后,其所持有的股份比較無條件轉讓給其他股東,股份的具體價格,可以定一個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參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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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17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