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公司直接并購境內企業,與外商獨資企業并購該境內企業有何區別?

法律橋網友鄭飛云sh咨詢:外國公司直接并購境內企業與該外國公司在滬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并購該境內企業有何區別?利弊何在?對該外國公司及在滬的外企有何要求?大概多少時間能完成?貴所的收費標準如何?在外商獨資企業再投資時所謂的不低于注資的25%的外資比例如何理解?(該上海公司占的比例也能算外資?)

法律橋網友哲別解答:并購的方案設計取決于被并購單位的行業、性質及可能的支付對價的方式。并購的完成要經過國家主管部門的審批,時間不會很短。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區別的問題,簡單的說,如果被并購的企業的經營范圍屬于外商投資的鼓勵類或允許類領域的,那么在滬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并購該境內企業可以直接在工商局辦理股權轉讓的登記手續,而無須經過審理程序(不考慮被并購的企業是否為國企或上市公司等特殊情況);而如果是外國公司直接并購境內企業的,不管被并購的企業的經營范圍為何,均需要經過審批機關的審批。

要求的問題,如果是在滬的外企,那么要求該企業:注冊資本已繳清;開始盈利;依法經營,無違法經營記錄。對于外國公司的要求,則涉及到被并購企業的行業類別,不同類別要求不盡相同。

完成時間的問題,簡單的說,3個月完成是很順利的,6個月完成是讓人樂觀的,大概花了一年時間才完成也是正常的。

收費標準問題,涉及到并購金額的大小,程序是否復雜,也跟收費方式有關系,沒有固定標準。

25%的外資比例,涉及到是否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優惠政策的問題,低于該比例的,不能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政策。

鄭飛云sh再咨詢:我公司是外商獨資貿易公司,欲收購的公司為在滬的內資貿易公司,那么:一、如果以外商獨資的上海公司名義收購,那收購后的新企業是不是成了內資?也即成了有限責任公司,那是不是要受2-50個股東之限制?如何才能享受外資待遇?我司欲100%收購該內資企業,可是我們上海公司的注資僅為200W人民幣,設立時限僅1年,雖確保贏利! 二、如果以外國總公司名義并購是否意味著新設了一個外商投資公司,如果要合二為一是否意味著要在新設后再合并?

上海馬建榮律師解答:考慮到你們公司收購的是貿易公司,故無論是以外商獨資貿易公司的名義還是以外國總公司的名義收購,均需通過當地外經委及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如果是以股權轉讓的方式收購,100%收購完成后由于收購方為外商獨資企業,被收購公司需經改批營業執照后可享受外資待遇,當然也受公司法50個以下股東的限制,至于100%收購問題 ,可能需要引入一名義投資者以規避一人公司引起的法律風險。

如果以外國總公司名義并購則需要按照規定辦理變更設立手續,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可以直接一次性辦理。

一般來說,并購以股權轉讓和資產轉讓為主要手段,但整體資產轉讓的手續更為繁瑣些,且需處理員工安置問題,但股權轉讓需控制受讓公司原先的隱性債務風險,在合同中加以明確限制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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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21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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