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權轉讓的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法律橋網友shirley572咨詢:如果我與國土資源局簽定采礦權購買合同,購買采礦權50萬噸,單價是1.5元每噸,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一年后采礦資源單價漲到3元每噸,我能否對其按照3元每噸的價格進行轉讓,轉讓前是否必須把款項支付完?

廣州辛巴哥哥律師解答:根據法律規定,采礦權只能由企業申請取得。轉讓采礦權,應當滿足的主要條件包括:礦山企業投入采礦生產滿1年;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轉讓采礦權的審批機關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或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至于提問中提到的轉讓價問題,審批部門不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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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編輯于:2024-05-12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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