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橋網友Ye_g咨詢:2002年時,我老婆的哥哥開了一家藥店,我入了股。當時沒簽定合同,只是投資了十萬塊錢。我老婆的哥哥投資了60萬,另一個股東投資了30萬。之后我們的股份就按這個投資的比例分配。這幾年,我和我老婆一直都在里面做事,但是所投資賺的錢都沒分下來,大股東又拿去投資開分店了。現在的問題就是,我想把自己投資所賺的那份分出來,但是大股東卻以當時沒簽訂合同壓制我,不答應分。我現在該怎么挽回?
上海Sxgujing律師解答:1、10萬元如果認定為入股,拿不回來,但可以轉讓,認定為借款,可以拿回來;還要涉及藥店是什么性質的企業?還有有知情人愿意給你作證嗎?等等因素。
2、你還是說明的清楚詳盡些吧,也可以拿上材料到當地聯系一名律師當面咨詢一下。
上海馬建榮律師解答:雖然你沒有陳述所開藥店的主體性質,但無論是公司還是合伙,根據你的描述你都在其中享有法定權益。問題在于從外部來看,需以法定機構的登記備案為準來確定你的投資主體身份,內部來看需要有合同來證明你們當初所投資的金額及利益的分配,如果真的發生爭議法院一般以書面證據為準,這也是你最大的風險。你可以盡量搜集一些你們有關的書面憑證,包括出資的收據,有關內部的決定、決議,都必須是原件,以備將來有爭議時有依據可查。至于你提到的所謂分出你的那份份額,需要根據你們主體性質、實際內部操作情況來判斷,這也影響到你該如何取證,如何恰當的利用錄音資料等具體取證方式,以使你能最大程度的還原事實,不受制于人,牽涉到保密性問題,建議你找當地律師當面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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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關于“入股沒簽訂合同,想獲得分紅,但大股東以沒簽訂合同拒絕,該怎么辦?”,若需聘請公司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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